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科学设置教研室,充分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豫工院教〔2017〕2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对教研室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调整
1.新增教研室:2017年新增专业,且在校生50人以上。
2.撤销教研室:教研室所负责的专业已停招且无在校生。
二、教研室成员调整
1.新增的教研室成员:新进教师或未编入教研室的教师。
2.取消的教研室成员:已离职或已退休的教师。
3.调整教研室的成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换教研室的教师。
三、工作要求
1.新增教研室需提交填写《教研室设置申报表》(见附件1)和《教研室主任审批表》(见附件2)。
2.请各教学单位在2017年7月26日印发的《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公布教研室设置及其成员组成的通知》(豫工院教〔2017〕60号)(见附件3)基础上进行调整,并于7月10日前把本单位调整后的纸质版(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
3.教研室设置及调整期间,原教研室正常开展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