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标准是实施人才培养的重要文件,是贯彻人才培养、组织课程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与教学考核、编选教材的基本依据,为做好课程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素养为核心,以教学内容及教法改革为重点,准确把握课程定位,对接职业岗位及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思政及三新技术,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及考核评价方式,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课程标准制订要以先进职业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遵循教学规律,坚持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相统一,教学内容的安排要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实践环节与理论教学配合得当,学时分配合理。
(二)系统性原则。课程标准制订要服从专业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要求,注意各模块相关课程的衔接、协调与分工,重组教学内容,推进课程系统化改革。
(三)差异性原则。课程标准的制订应服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同一课程在不同专业开设时要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有所差异。
(四)发展性原则。课程标准的制订应与时俱进,反映该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反映新理论、新技术及其新应用。
三、编制依据
(一)各专业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教育部发布的课程教学标准。
(三)行业企业岗位标准和技术要求。
(四)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职业标准。
四、编制范围
(一)各专业各学制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两年制2022级、三年制2021-2022级、五年制2019-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需要制定或修订的课程。
五、主要内容
课程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性质与定位、教学目标、教学理念及改革思路、课程内容与学时安排、教学模式与方法、成绩考核与效果评价、课程实施保障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模板见附件1。
(一)基本信息
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参考学时(含理论和实践)、学分、所属模块、适用专业群/专业、适用学期、合作开发企业、执笔人、审核人等内容。
(二)性质与定位
包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功能和课程前导后续的衔接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三)课程教学目标
包括素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总体目标及具体目标。
(四)教学改革思路
包括课程教学所采用的教学理念、教学改革基本思路和课程思政整体设计等内容。
(五)课程内容与学时安排
包括课程单元教学目标、具体内容、课程思政设计、重难点及学时安排等。应依据课程目标,充分吸收学科最新进展和新知识,引入行业标准,融入课程思政,更新教学内容。
(六)教学模式与方法
包括课程实施所采用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结合课程特点和学情分析,灵活选择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的教学模式方法。
(七)成绩考核与效果评价
阐述课程成绩考核与教学效果评价所采用的方法,要构建多元参与、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学习评价体系,不断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八)课程实施保障
阐述课程实施需要的保障条件,包括课程团队、实践教学条件、教材及参考书、数字化资源、合作企业资源等内容。
六、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编写小组,撰写课程标准初稿(6月30日前)。各教学单位成立课程标准编制工作小组,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课程主讲教师执笔编写课程标准,并提交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
(二)进行专题研讨,提交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7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邀请行业企业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开展专题研讨,对课程标准初稿进行讨论、修改,以专业群为单位汇总后形成课程标准送审稿,并提请各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三)学校审批,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7月30日前)。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报送的课程标准,组织专家审核,学校审批后发布实施。
七、相关要求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执笔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各教学单位对跨院跨专业开设课程应注意统筹协调,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中设置,要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制订差异化的课程标准。
(三)课程标准必须按照学校确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力求文字严谨,意义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四)本次制修订不再单独编制课程思政大纲。应将原课程思政大纲的内容融入课程标准。
附件:课程标准模板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