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工作安排,经校领导同意,定于3月4日(星期一)举行新学期首次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3月4日(星期一)早上7:00
二、升旗地点
孔明路校区神舟广场,光武路校区礼堂前。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
2.全体中层干部,辅导员、班主任代表。
3.全体2023级学生。
四、有关要求
1.升国旗时,全体师生唱国歌,声音洪亮,肃立。
2.全体人员按指定位置站立。教师着正装,党员佩戴党徽,非党员佩戴校徽。学生着装要得体,团员佩戴团徽。
3.全体学生6:45前,集中到指定位置,整齐列队。辅导员、班主任站立在班级队伍前,维持好秩序。
4.团委负责国旗护卫队人员的安排和音响设备。
5.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负责中层干部考勤,学生处负责辅导员考勤,各学院(中心)负责班主任考勤。
党政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