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部门,全校教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对2023-2024学年非课程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时间段
(一)统计范围
1.教师节表彰部分
包括: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学成果奖、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等。
2.其他
包括: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与咨询、校内党校培训、校级运动会裁判、校内外大型艺术活动、运动会排练指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考试工作、教学评审、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学生公寓值班、“以老带新”指导、教师兼管实验实训室、教学督导、学校大型报告会、毕业答辩、教材审稿等工作。
(二)统计时间段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统计流程
(一)教师节表彰部分
1.填报时间
8月21日8:00-8月31日18:00。
分两个阶段进行:
①8月21日8:00-8月22日18:00,填报2022-2023学年未统计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②8月24日8:00-8月31日18:00,填报2023-2024学年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2.填报流程
(1)系统填报
非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使用学校一网通办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
其中,教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结果上报”填报获奖信息及课时分配;其余项目,通过“结果上报”填报工作量。
(2)教学单位审核
教师在系统里填报非课程教学工作量后,各教学单位教学科长审核,院长(主任)审批后,汇总到各项目负责部门进行审核。
(3)部门审核
①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由人事处审核。
②由发展规划处组织上报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各级各类学会等课题和校级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由发展规划处审核。
③其余项目由教务处审核。
(4)材料提交
9月2日12:00前,各教学单位从系统里下载各项目汇总表,经各单位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原件等佐证材料,分别提交至教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汇总发校园网进行公示。
(二)其他
有其他非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自行开展统计与审核工作,在9月11日18:00前将本单位审核后的工作量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全部汇总后会同课程教学工作量统一公示。
三、计算办法
依据《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豫工院党〔2023〕62号)、《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21〕84号)进行计算。其中,2022-2023学年未统计非课程工作量,仍依据《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豫工院教〔2019〕48号)进行计算。
四、有关说明
(一)请各位教师认真填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填报对应工作量,不得弄虚作假,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批,确保填报准确。
(二)项目填报时,由项目负责人(填报人)根据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工作量。
(三)填报时需在系统上传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获奖文件、立项文件或结项文件。
(四)超过填报时间,系统自动关闭,未填报项目,本次不再统计。
附件:教学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4年8月21日
附件.教学管理系统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