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孔明路校区中心广场照明改造工程(二次)
2、采购方式和招标编号: 豫工院竞谈-2019-32
3、项目预算:159360元
4、主要采购内容:
(1)灯具采购安装;
(2)电缆保护管及电缆敷设;
(3)照明配电控制箱安装;
5、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斌胜 联系电话:13949308883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月8日15:00
开标地点: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孔明路校区行政楼1522室
注: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以成立年份为准)。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7)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犯罪和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8)根据《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响应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1月2日8:00~2020年1月6日17:30将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招标文件以该邮箱发送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7-83663603
注:报名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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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国资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