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党员发展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铸牢听党话、跟党走的立身之本和政治之魂,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高扬爱国主义旗帜,成为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辅导员和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已通过政审的在校师生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四、培训形式
发展对象培训班采取“学校+学院”的模式,分为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红歌教学、影视教学、闭卷考试等环节,共24学时。专题讲座、红歌教学、影音教学由党校统一组织,地点在大学术报告厅,分组研讨交流由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安排。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
(一)专题讲座
共计20个学时,邀请党校党员教育师资库教师对全体参训学员开展专题讲座。讲座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的解读等。
(二)影视教育、分组研讨交流
共计4个学时。研讨交流应结合专题讲座、视频学习等内容,围绕“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谈谈你的入党心路历程”等展开讨论。
为保障研讨交流效果,各学院组织员负责研讨活动的组织管理。
(三)闭卷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的培训工作,协同学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二)参训学员以各分党校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由各学院组织员负责配合党校“专题讲座”开展,落实本学院“分组研讨交流”培训项目,跟进学员培训进度,并负责本小组的考勤及联络等工作。
(三)集中培训时,参训学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大报告厅,并在指定位置就坐。关闭所带通讯工具,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不得无故请假、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