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学院校友工作的安排,决定成立各系(院)校友分会,具体要求如下,
各系校友分会属学院校友总会的下属机构,在总会领导下工作,由以下人员组成:
分会长:由在任的各系主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担任,负责处理校友分会所有事务,执行校友总会的决议,召开分会理事会会议。
分会理事:由在校工作时间较长,热心校友工作的在职同志(根据实际情况,人数3-5人)担任,协助分会会长开展本系的校友会工作,主要负责校友的入会工作,联系校友,协调校友之间的关系。
分会秘书(校友工作联络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独立进行对外活动的能力的在职同志(数量一名)担任,协调校友分会内部事务,组织校友分会会议及活动,联系校友总会秘书处,做好校友工作办公室安排的工作。
请各系(院)按以上要求于12月14日下班前将本系校友分会成员名单(见附件)报校友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