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学院普法办公室的具体安排,今年普法考试将于12月13~15日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学院所有在职人员(出外进修、病产假人员除外)
二、此次考试实行开卷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及评卷,时间、地点单位自定。
三、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及地点办理普法考试事宜:
领取试卷:12月12日
交回试卷及成绩汇总表:12月16日
办理地点:党委宣传部(行政楼三楼1312室)
联系电话:63270282
为确保普法考试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