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近日,卧龙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陆营镇王宅村党支部书记吴海岑、党支部副书记张丰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4年,吴海岑违反廉洁纪律,在其儿子结婚时违规收受村、组干部7人礼金1350元。2011年10月至2017年12月,张丰超在任王宅村村干部兼一组组长期间,在领取村干部工资的同时,又以其妻子余XX的名义违规领取一组组长工资7500元。合并其他违纪问题,经陆营镇纪委研究决定,报镇党委同意,分别于2019年2月21日、3月30日给予吴海岑、张丰超党内警告处分,两人违规收取的1350元礼金和违规领取的7500元工资已退回。
2.蒲山镇政府司机王汉湘节假日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2月30日下午,王汉湘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南阳市城区一超市购买自用的水果等过节用品。2019年10月15日,经蒲山镇纪委研究决定,报镇党委同意,给予王汉湘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