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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未取得毕业资格学生重修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6-17 YS 点击:[]

各教学系(部、中心):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教务处、学生处对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了审查,经系初审,教务处、学生处复审,共有83名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其中82人因课程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需要进行重修,1人因违纪处分未解除。根据学院要求,对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1.对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生,教务处将在2015年12月、2016年2月分两次对重修课程安排统一考试(考试安排见附件),考试合格后各系将学生考试成绩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办理并发放毕业证书。

2.对未解除处分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处分期满后写出申请,经系审核、学生处复审合格后,教务处办理并发放毕业证书。

3.未取得毕业资格学生要提前一个月与本系联系,由本系根据学院安排进行组织。

附件:重修课程考试安排

教务处

2015年6月16日

附件:

重修课程考试安排.xls ( 下载 在线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