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为了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质量,请各院(系)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和2016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内容及要求
(一)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内容
1.2015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析(分专业);
2.初次就业去向情况分析(单位类型、规模、地区、产业、行业、职业、省内地市、省外分省流向等,用饼图和间隔直方图或三线表表达等);
3.初次就业质量分析:专业对口率、转岗率、升迁率、月收入(分专业、地区)、就业现状满意度等;
4.基层就业情况及分析;
5.升学情况及分析;
6.自主创业情况及分析;
7.未就业情况及分析。
(二)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要求
总结内容要客观、真实,要结合实际,突出本院(系)在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创新创业教育和自助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反馈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经验做法。
二、2016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
各院(系)要准确统计2016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全面掌握已落实就业单位、“预升本”和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和就业去向明细的统计工作(统计表和明细表见附件1和附件2),并将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录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建立由本院(系)主管就业的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规范统计口径,加强数据核查,保证各项信息真实可靠,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导向性和高质量。
报送要求:上述报送材料(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2016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统计表和2016届毕业生就业去向明细表)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院系公章并由责任领导签字。
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前
联系人:张云岗
附件:1.2016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统计表
2.2016届毕业生就业去向明细表
招生就业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