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学函〔2020〕144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将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大学生的光明前途。
二、申报和评审
1.请各院(系)认真按照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文件要求(见附件1),积极遴选推荐就业、创业、应征入伍方面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案例。
2.请各院(系)于5月26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3)、事迹(word文档,1500-3000字)以及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1-2张(有条件的可提供6-8分钟的个人事迹视频资料,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mp4或avi格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下),发送至邮箱hngyjiuye@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注:“院系名称+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届时招生就业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2.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3.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推荐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