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南阳市创业(开业)补贴申报须知》要求,为了降低大学生开业成本,帮助大学生生顺利创办企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将集体统一申报创业(开业)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学生和在校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财政补贴5000元。
三、申报条件
工商登记注册地为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光武路或孔明路校区内。申报人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
四、申报资料
1.《南阳市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2.学生需提供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3.创业者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4.员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凭证;
5.最近一年的经营记录有关单据(纳税情况、进出货单或销售记录),仅作为参考依据;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放入档案袋中,袋子封面写上公司名称和内容清单。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各院(系)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后,于11月4日上午12点前交招生就业处T1125,由招生就业处进行初审。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招生就业处将审核材料统一报送到南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由南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两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附件:1.南阳市创业(开业)补贴申报须知
2.南阳市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