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校园机动车停放秩序,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促进教职员工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现就调整车位和规范车辆停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要按照标线及指定方向停入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取消孔明路校区餐厅、10-11号学生公寓南侧道路38个停车位,消除交通安全隐患;3月17日(周三)开始清除车位线,请教职工员工不要在车位上停车。教职工、后勤员工机动车辆可停到南大门--中心道路东侧停车场(共234个停车位)。
3.光武路校区车位增加车头朝向标识,机动车辆停放按箭头方向停放。3月17日(周三)开始有序增加标识。
4.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5.车辆要严格按照校内交通标线、标志行驶,按照指定的停车位停放。对未在停车位停放、车头停放不规范等问题,保卫处将加大检查和曝光力度,将车辆牌号、车主及单位在网上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配合和相互转告并自觉遵守。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