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和《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4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其中,2014-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明年起不再受理。
二、结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并上传附件材料。
2、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和《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项目结项原则上采取委托结项的形式进行。对于高等院校承担的项目,由高等院校组织结项并出具专家意见;对于企业、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结项并出具专家意见。
3、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传专家意见,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问题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4、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进行打印(一式三份),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审核。
三、材料要求
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
3、对于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
7、财务结项要求请参照《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
四、受理时间
科技厅规定每季度都可结项。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结项程序和装订要求,需3月18日、6月18日、9月18日、12月18日之前报送至科技外事处133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外事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