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指南

借阅规则

2018年03月06日 14:3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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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印发《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豫工院政〔2017101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学校领导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试行)

2017年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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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文献信息资源的管理,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效益,促进图书馆健康发展和安全有序运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文献需求,实现图书馆的各项功能,特制订如下规定:

读者入馆规定

一、读者须凭本馆发放的借阅证入馆。借阅证不得涂改或转借,凡有违者,一律没收。

二、读者应举止文明、仪容整洁、讲究礼貌。不穿拖鞋、钉鞋,不穿非制服短裤;不蓬头垢面或酒后入馆。

三、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抽烟;禁止毁坏、移动消防设施和强、弱电设备。

四、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在室内餐饮,严禁在馆内随地吐痰、嚼吐口香糖、乱丢废弃物、污毁墙面等。

五、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禁止抢占自习座位、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或制造其它噪音。请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阅览室及书库内接、打电话。

六、读者个人物品应在指定位置摆放,贵重物品自行保管,遗失自负。

七、读者应爱护书刊及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上涂抹、刻画和蹬踩等,毁坏者按章赔偿。

八、读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协助图书馆做好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

九、读者应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以至处罚;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学校将给予校纪处分。如因吸烟或使用明火而引发的火灾,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向图书馆或分管院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搞好服务。

读者书刊借阅规定

一、借阅证办理规定

(一)借阅证的办理

1.本校师生均可凭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新生入校以班级为单位免费办理。

2.系部资料室图书资料的借阅应由本部门管理员办理专用借阅证。

3.人事关系不在本院的教职工,办理借阅证时须持用人单位担保证明,交押金200元方可办理,退证时退还押金。

(二)借阅证的使用、挂失、补办、回收

1.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重复办理,凡因转借、代借、丢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原持证人承担责任。

2.盗用他人借阅证进行借阅的,暂停其借阅权,在馆内批评教育并处以3050元罚款。

3.读者应妥善保管借阅证,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均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4.借阅证挂失一周后,仍未找到者,可持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补办新证。

5.本校师生因工作调动、毕业、退学等离校时,应清还本人所借全部图书资料,交回借阅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书刊借阅规定

(一)借阅方法与权限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孔明路和光武路两校区图书馆各库室均可借阅。

2.读者书刊借阅册数与期限

 

读者类型

借书总量(册)

借阅期限

续借次数/期间

17

180

1/180

离退休人员

17

180

1/180

14

90

1/90

院系资料室

200

1000

1/1000

 

(二)借阅注意事项

1.读者所借书刊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在归还期内均可续借一次,逾期未还者,系统自动停止其借阅权限。

2.工具书、珍藏书籍、期刊文献概不外借,只限内阅。大型课程设计用书限集体办理借还,不单独外借。

3.书库中所有图书均严格按照索取号(分类号+种次号)顺序排架;须遵循《书刊借阅规则及流程》,正确使用代书板,以防乱架。

4.读者应爱护图书,借阅时认真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发现无标记污损,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污损章,否则,归还时发现污损,均由本人负责,并按规定赔偿。

读者书刊借阅违规处理办法

为提高文献资源的利用率,保证馆藏的完整性,发挥馆藏资源的最大作用,杜绝文献资源借阅过程中各类违规现象的发生,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制定以下文献资源借阅违规处理办法:

一、读者借阅超期违规处理办法

(一)凡读者借阅书刊超过规定期限,系统自动停止其借阅权限。

(二)被停止借阅权限的读者,如需借阅须归还所借超期图书,方可开通其权限。

(三)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在开学一周内归还,可视为不超期。

二、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损坏是指读者在书刊上批注、圈点、污损、折页、撕页、撕毁图书,条码号、索书号损坏或丢失等。

(一)条码、索书号损坏或丢失,各处以5元赔款。

(二)图书损坏情况较轻,经修补可继续借阅的,处以210元赔款。

(三)图书损坏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和正常阅读使用的,除购买原版图书赔偿外,并处以10元罚款。不能赔偿原版图书的,应按遗失书刊赔偿规定处理,且不得索回所借图书。

(四)对恶意损坏图书者,损坏一页按原价赔偿,两页按图书原价二倍赔偿,三页以上按图书丢失的有关规定赔偿(期刊按年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必要时通报批评。

三、盗窃文献资料处理办法

(一)对于盗窃书刊、报纸及其它资料者,追回原书刊资料,一律按定价的10倍罚款,暂停其借阅权半年,并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报请读者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屡教不改者,或累计盗窃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文献资料丢失处理办法

(一)读者将书刊、报纸及其它资料丢失,应在书刊归还期限内到借阅处办理赔偿手续或购买同版本书刊赔偿,并交纳5元加工费。如超过归还期限,停止其借阅权限。

(二)对无法购买同版本书刊赔偿的,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中文书刊根据图书的价值和出版年代,按下列倍率赔偿:

1)图书按出版时间计算赔偿:五年以内按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六至十年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十一至十五年按图书原价8倍赔偿;十五年以上按原价的10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赔偿: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及出版时间核算赔偿倍率,赔偿后该读者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图书。

3)期刊赔偿: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该刊全年定价赔偿。合订本丢失一本,按本刊年价及出版时间,参照中文图书的赔偿倍率计赔。

4)报纸丢失一张按当月价计赔,报纸合订本按该报全年价和装订费总和的5倍赔偿。

5)线装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

6)孤本及珍贵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

2.外文书刊

1)影印版书刊:根据图书出版年限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2)原版书刊:按原价的10倍赔偿。

3)二十年以上的外文书刊,按现行比价计算价格后,按10倍以上赔偿。

3.图书遗失赔偿后,一个月内,如能找回原书刊的,所赔书款如数退还。

五、凡拒绝接受赔偿或罚款处理者,图书馆暂停其借阅权外,并通知有关部门从本人工资或助学金、奖金中扣除;

六、离校时拒绝清还文献资料者,图书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直到按规定办理为止。

院(系、部)资料室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院系(部)专业、学科建设的需要,图书馆可为部分院系(部)建立专业资料室。并对院系(部)资料室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专业、学科建设需要,确需设立资料室的单位,应先由院系(部)提出申请,经图书馆评估后,对具备藏书条件的单位,准许成立,同时签订《院系资料室管理规定》协议,办理专用借书证,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二、各院系(部)资料室图书资料的管理、流通和维护,须由各院系(部)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本室资料的流通方案和防火、防盗措施,管理好本室图书资料,并做好文献资料的流通记录。

三、各院系(部)资料室藏书量暂限本专业图书200册以内。如超出该限量,应及时返还呆滞图书,滚动更新本室资料。

四、各院系(部)资料室图书的流通范围仅限本单位教职工。

五、院系(部)文献资料的入藏,应统一按专业资料入藏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藏手续。(入藏图书经采编部统一编目、典藏进入流通后,由专业资料室负责人通过流通部办理)。

六、各院系(部)要教育本单位教职工珍爱图书及附书光盘,不得在图书上圈阅、标注等。如出现图书损坏、丢失等现象,一律按图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院系(部)资料室的文献资料,图书馆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用。

八、图书馆定期对各院系(部)资料室的文献资料进行清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同时对管理好、流通好的单位和管理人员,学校将予以表扬;对管理混乱,文献资料丢失、损坏册数在510%的资料室,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予以通报批评;文献资料丢失、损坏册数超出10%的资料室,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通报批评并撤消其专业资料室资格。

馆际互借办法

本着资源共享、互利合作、努力为读者服务的精神,图书馆要加强与其它兄弟院校的馆际合作与交流。

一、本馆读者从外馆借阅书刊

(一)仅限本院教师,其他人员一般不予办理。

(二)本馆未入藏书刊,方可办理。

(三)凡需利用馆际互借的读者,可向图书馆提出申请,由图书馆统一办理文献互借手续。

(四)读者要认真填写馆际互借索书单,注明书名、刊名、卷期、册次、作者等项目。

(五)借期严格按对方馆提出的要求办理,如有逾期等情况,由读者本人负责。

(六)所借书刊不得续借,不得污损、撕毁、丢失。如发生上述情况,均按对方馆提出的要求由读者本人负责赔偿。

二、馆外读者向本馆借阅书刊

(一)馆外读者必须持我馆的馆际借书证由馆际借阅经办人,统一到我馆办理借书手续。

(二)借书册次,每证限借2册。

(三)借阅范围仅限普通图书,期刊、工具书、样本书和特藏图书一律不外借。

(四)借期为一个月,借阅超期,系统自动停止其借阅。

读者文明公约

一、主动出示证件,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二、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齐,勿着背心、拖鞋入馆;

三、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四、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

五、保持馆内安静,不在馆内嬉闹、喧哗、朗读,关闭手机或设为无声状态;

六、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七、不将食品进入图书馆,不在馆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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