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在内部工作交流中的称谓及简称,避免出现歧义和误解,以利于工作开展,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对学校称谓、校区名称进行统一规范,具体内容包括:
1、在内部文件通知、交流、宣传等材料中,凡涉及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称谓时简称“学校”,学校二级学院仍使用“学院”。在对外上报文件等学校外部事务中,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简称“学院”。
2、原学校老校区(101院)更名为“光武路校区”,新校区更名为“孔明路校区”,原文化路家属院(104院)更名为“文化路家属区”。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