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好《中共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开展好党内活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各党支部内成立党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党小组设置
1.党小组的设置,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岗位职责,有利于相互帮助促进工作,有利于灵活开展活动。
2.各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党支部内岗位性质相近的3名以上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分别设立一个党小组,不足3名党员的将其他岗位上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党员合并成立一个党小组。
3.在一个党支部划分的党小组数量,应结合实际设置。党员人数少于6名的党支部,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
二、党小组的主要作用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内活动,督促和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党小组长的任职条件及产生
党小组组长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团结和带领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热心党的工作,工作积极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党小组长应有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并报党支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党小组的设置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把成立和加强党小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完成好。加强领导,力求实效,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指导各党小组认真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和党组织活动开展,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督促、指导做好党小组的成立工作,并于11月11日前将党小组的成立情况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送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63279821,邮箱:hngydwzzb@163.com。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