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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政法〔2016〕643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青少年学生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4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高度重视。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的具体行动,是“七五”普法教育开局的一项重要普法任务,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方案。全国第三个宪法日时间即将到来,此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高校应立即行动,抓紧部署,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参与此项活动,按时完成任务。

二要开展活动。各地、各高校可以通过法治讲座、演讲、辩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宪法知识学习和解读。中小学可以与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学相结合或者利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讲宪法活动,调动学生参与讲宪法活动的积极性。要利用各种方式特别是网络资源,为学生学宪法提供服务和支持。

三、要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努力营造尊宪法、学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要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按照要求各选出1名优秀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并制作5—10分钟的演讲视频报送省教育厅,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送学生及视频。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从中选出小学、初中、高中、高校4个组,组成我省代表队参加国家宪法日前在北京举办的比赛。请将人员名单及演讲视频在11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省教育厅政法处。

电子邮箱:zfc69691656@163.com

联系电话:0371—69691253;联系人:刘志飞

2016年10月8日

教育部办公厅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教政法厅函〔201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宪法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教育,丰富教育形式,深化2016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二、活动主要内容与形式

1.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4〕12号)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设“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提供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开通活动支持平台,制作并免费发放“学宪法讲宪法”宣传挂图等资料。各地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方式特别是网络资源,为学生学宪法提供服务和支持。

2.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地要全面动员和组织学校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活动。中小学可以与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学相结合或者利用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开展讲宪法的活动。各地、各高校可用多种方式举办以宪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调动学校、学生参与“讲宪法”活动的积极性。各省(区、市)要制定遴选规则,通过各级推荐或者组织比赛等形式,在11月20日前,按照小学、初中、高中、高校4个组别,各选出一名优秀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组成代表队,参加国家宪法日前在北京举办的决赛。同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网络“海选”的渠道,学生也可以自制5-10分钟的演讲视频上传。“海选”的优胜者也将参加最后的决赛。

3.结合国家宪法日活动,开展活动总结与成果展示。今年国家宪法日,我部将在北京举行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结及展示活动,各组的优胜者将代表全国学生,通过网络和电视平台面向全国做宪法主题演讲。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教育部成立领导小组和活动组委会,统筹领导全国活动的开展。各地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七五普法”开局的一项重要普法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组织实施方案,抓紧时间、尽快部署,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此次活动。

2.提供条件保障。教育部将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此项活动。根据各地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需要,将给予有关省(区、市)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地也应当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和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

3.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4.利用好网络支持平台。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为活动提供网络资源和技术支持,发布活动具体细则和范例。各地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组织开展活动,提高活动的效率和实施效果。

各地在组织开展活动中的有关问题与需求,请及时与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沟通、联系。

联系人:翟刚学,张晓彬;电话:010-66097553/7283。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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