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切实帮助我校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解决生活实际问题,学校拟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对我校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进行帮扶慰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帮扶对象和条件
(一)帮扶对象
全校所有困难教职工(包括生活困难的在职党员、在职非党员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
(二)帮扶条件
1.本人或家人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需长期坚持药物治疗的;
2.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确实需要帮扶的。
二、程序和时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要从关心和爱护党员、教职工的角度出发,认真开展走访调查活动,深入了解本单位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基本情况,对照困难帮扶条件与标准确定帮扶人员名单。困难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参照《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教职工困难帮扶管理规定》(豫工院工〔2013〕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程序是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困难党员慰问帮扶申请表、在职教职工困难帮扶对象申请表、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对象申请表(见附件)及佐证材料,经过支部委员会或分工会委员会对申报对象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核实,分别经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分工会或离退休处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职党员和在职教职工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分别报党委组织部和校工会,离退休教职工报离退处,个人不能重复申报。
报送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2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请,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慰问帮扶工作,要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对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强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切实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传递给有困难的党员和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