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新生上课第一天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9月23日(周一)早上7:00
二、升旗地点
孔明路校区神舟广场,光武路校区礼堂前。
三、参加人员
1.光武路校区
校领导:温道军 王仁伟 刘纪山
中层干部:马小兵 冯书丽 周大鹏 王兴举 范国辉侯卓 王哲 朱瑞飞 尤振 冯桂云 张凯
城市建设学院: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全体学生管理人员,全体学生
2.孔明路校区
校领导:杜建根 贾庆成 屈保中
中层干部:王爽 王超 郭明普 赵国峰 余东满 张季萌 宋江照 白西乔 朱恩义 姜琳 李林柯 李建海 田林红
学生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机电自动化学院: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全体学生管理人员,全体学生
四、有关要求
1.全体人员衣着整洁,党员需佩戴党员徽章。
2.升国旗时,全体师生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
3.城市建设学院、机电自动化学院6:40前将学生集中到指定的地点,队列整齐,辅导员、班主任站立在所带班级队伍中,维持好秩序。
4.团委负责国旗队人员的安排。
5.保卫处负责光武路校区礼堂前场地畅通(禁止车辆停放)。
6.机电自动化学院负责组织孔明路校区升旗仪式,调试音响设备;城市建设学院负责组织光武路校区升旗仪式,调试音响设备。
7.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负责中层干部考勤,学生处负责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及院系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考勤,院系负责辅导员、班主任考勤。
党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