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6级三年制高职学生和14级五年制学生(2017级三年制高职学生和15级五年制学生我校还没有进行校级表彰;2015级三年制高职学生和13级五年制学生去年已表彰)。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院系2016级三年制高职学生和14级五年制学生人数,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三好学生4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先进班集体1个)
机电自动化学院(三好学生6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先进班集体2个)
汽车工程学院(三好学生5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先进班集体2个)
城市建设学院(三好学生5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先进班集体2个)
经济管理学院(三好学生9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先进班集体3个)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三好学生9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先进班集体3个)
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三好学生1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先进班集体1个)
应用化工系(三好学生1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先进班集体1个)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具体名额,依据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四、评选程序
1.我校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严格把关,并及时公示(院系网站和辅导员办公室公告栏,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审核无异议后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2.被推荐的个人或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或《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由学校负责审查、推荐,于4月12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处、团委将按照相关条件进行评审,盖章,报省教育厅。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推荐活动和评选表彰对引导我校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院系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院系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我校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
4.各院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准时上交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上交材料的质量。
附件:审批表
学生处、团委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