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加强对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同时也是配合学院绩效考核及省资助中心对高校考核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各系部进行资助工作年度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形式和结果
我院高职类8系。
每年底对上一年度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具体先由各系按照考核指标要求报送年度自评材料(提供具体指标得分的证明材料),资助中心根据各系上报的资料及资助中心掌握的平时工作情况对系部资助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并对系部进行实地抽查确认最终得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获得优秀的系部不超过3个,且总分在90分(含)以上,其余75分(含)以上为良好,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报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通报,对考核优秀单位予以表彰,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
二、考核时间及安排
对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从12月1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系部自查、资助中心复评二个阶段。本次考核的工作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10日的资助工作。
第一阶段:各系自查,时间安排为12月10日—12月15日。各系部按照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要求对各系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逐项自查打分,同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各系资助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
各系部在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报告、考核指标评分表及各项指标评分的依据资料于12月15日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资助中心复评,时间安排为12月16日—12月20日。本阶段针对系部的自评报告和所附材料以及资助中心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复评打分,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0日
附件:河南工院资助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