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 “五一”劳动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警示教育
各院(系)要在放假前(本周三或周四晚)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班主任老师要组织一次主题班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帮助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食物中毒等,尤其要教育学生在白河边游玩注意安全,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主题班会要做好记录,汇总至各院系存档、备查。请各院(系)于4月26日下午到学生处办公室领取《“五一”假期安全告知书》,并发放至每位学生。
二、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院(系)要组织辅导员及班主任老师,对本院(系)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尤其对学生宿舍内阳台堆集易燃类杂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教育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去向登记制度
“五一”放假前,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提前离校,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院(系)要准确把握劳动节期间学生的去向,凡准备节假日外出的学生,要向所在院(系)及辅导员老师请假,要将外出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同行人员等情况事先向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报告并登记,有变化要及时与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联系;各院(系)要对假期离校学生的情况进行统计并于4月28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处;5月1日晚自习各院(系)统一清点返校人数,查明未按时返校学生的人数及原因,并于晚上8:30以前报学生处。
四、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
各院(系)要切实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等,了解、关心学生,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稳定。教育学生不得参加非法宗教活动,不要私自组织外出旅游,要特别做好心理问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五、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各院(系)要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好劳动节期间值班工作,并于4月27日上午10:00前报学生处。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值班任务。各院(系)要将值班人员及电话向学生公布,以便学生遇紧急情况时求助,学生处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情况。
学生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