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清明节将至,为保障清明节期间学院安全稳定,现将清明节前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认真部署清明节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一次主题班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请各院系于3月31日下午到学生处领取《清明节安全告知书》,3月31日晚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进行离校统计及安全教育。
2.教育学生外出时要将宿舍内的私人财物妥善保管,要将电器电源切断,将门窗锁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学生宿舍不允许私自留宿校外人员;不得夜不归宿、酗酒、推销商品、违章用电、寻衅滋事等;假期期间谨防传销、诈骗。
3.教育引导学生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文明祭祀,提倡清明节期间瞻仰先贤,接受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4.教育学生注意公共卫生安全,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游玩,注意预防流行性疾病。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出游,严禁组织学生进行商业性旅游或到未开发的区域进行旅游活动,教育学生在校园附近(白河、独山)等处游玩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摔伤、溺水。
6.凡节假日准备外出的学生,要向所在院系及班主任老师请假,要将外出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同行人员等情况事先向老师报告并登记,有变化要及时与老师联系;各院系要对假期离校学生的情况进行统计并于4月1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处。
7.各院系安排好假期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及电话向学生公布,以便学生遇紧急情况时求助,并于4月1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处。
8. 4月4日晚自习和选修课正常上课,请各院系统一清点返校人数,查明未按时返校学生的人数及原因,并于晚上8:30以前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