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学生班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班级是学生共同学习和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院学生工作的基层单位。为加强班级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05年第2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教学〔2005〕5号)及相关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班级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紧密围绕学生培养目标和学院的教育、教学计划,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班级管理模式,营造优良的班风学风,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与凝聚力,激励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三条 班级建设的目标是:依靠班集体的力量和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班级建设成为学风优良、班风纯正、纪律严明、行为文明、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基层学生集体。发挥班级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生班级。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五条 班级组织机构
(一)学生班级设立班委会和团支委会,有条件的班级可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学生党支部或党小组。
(二)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化与艺术委员、心理健康委员、治保委员等职务。班委会实行班长负责制。
(三)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在学院团委、系(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班委会和团支委会成员统称班级干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职务可以兼任。
(五)班委会和团支部在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班级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班委会和团支委会是处理班级事务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班级干部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班长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全面搞好本班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及班风建设,处理班级日常事务,组织、协调班级委员会全体成员开展工作;
2.与团支部书记一起组织制定班级集体奋斗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与实施;
3.定期主持班会和班级干部例会;
4.及时向辅导员汇报班级工作情况;
5.全面组织班级的各项活动;
6.协助任课教师维护好班级课堂纪律;
7.协助辅导员做好班内评优、评先等工作。
(二)学习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班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班级创建优良学风的具体工作;
2.督促、检查同学的学习情况,经常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学习互助小组,帮助学习困难的同学提高学习成绩;
3.协助任课教师做好上课考勤、作业的收发、教学意见反馈、学习成绩公布等工作;
4.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反映班级同学学习情况;
5.积极组织、参与学风建设调查活动;
6.教材和各种学习材料的领取与发放。
(三)生活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好教室、宿舍卫生的打扫;
2.准确掌握班级生活困难同学的情况,并配合辅导员老师做好生活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3.做好全班同学的生活服务工作,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伙食、住宿等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辅导员做好大学生医保、勤工助学等相关工作。
(四)文艺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班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班级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与艺术活动,丰富同学的文化生活,提高同学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
2.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系(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
(五)体育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抓好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考勤工作;
2.组织同学参加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3.协助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
(六)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系(院)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本班同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通过各种方式在本班同学中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3.关心、爱护同学,及时发现同学表现出的异常心理情况,并向所在系(院)及辅导员报告;
4.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专题学习,交流活动。
(七)治保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同学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守和宣传学院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广泛宣传防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防电、防溺水以及交通安全、人身自卫、食品安全、消防器材使用等安全常识;
2.定期在班级中进行安全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做好班级学生道德、纪律、法制、安全教育;
3.协助班长、团支部书记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协助辅导员调解、处理本班同学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4.做好本班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八)团支部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搞好班级的思想建设,经常同辅导员及班委会干部沟通,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同学中存在的思想问题,为班级全面工作保驾护航;
2.根据上级团组织的精神,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团支部工作计划;
3.组织班级政治学习和团活动;
4.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和团员推优工作;
5.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6.协同班长组织制定并落实班级集体奋斗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
(八)宣传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和本班的工作重点,作好宣传计划并具体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同学开展政治学习,提高同学们的思想修养和政治觉悟;
3.管理和利用好班级微博、板报等载体,积极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宗教知识学习及教育,抵御和防范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在班级内进行传播和渗透;
4.引导同学文明上网,抵制非法信息、谣言在校(班)内传播;
5.与文、体委员相互协作,组织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体活动;
6.发挥好思想政治信息员作用,在班级或校内发现不安定因素,主动向辅导员、学院相关部门及时汇报,把各类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7.完成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组织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班级全体团员定期过团的组织生活;
2.作好团支部工作会议、团的组织生活会的记录和考勤工作,并保管、整理好所有团支部活动记录、上级文件及优秀团员的典型材料,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推优工作;
3.作好团费收缴工作;
4.完成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班委会、团支委会成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开展好班级的每一项工作。
第八条 班级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和支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党章和马列主义学习小组活动,思想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
(二)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三)团结同学,热爱班集体,富有奉献精神,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注重与别人团结协作。
(四)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五)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办事公正,能坚持正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以上。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的个人平均学习成绩排在班级前三分之一,无正在重修科目。
(七)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九条 班委会与团支委会的产生
(一)班委会由班级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团支委会由班级全体团员民主选举产;选举采取竞选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结果报系(院)团总支备案。
(二)班委会的成立与改选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团支委会的成立与改选在系(院)团总支的指导下进行。
(三)竞选班委会和团支委会的同学,必须具备班干部任职条件。
(四)班委会、团支委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学年开学初换届;新生班级入学时由辅导员指定班级临时负责人,时机成熟时(一般在入学后一个月以内)按规定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团支委会。
(五)班委会成员在任期内经辅导员考核不胜任或有违纪行为者,团支委会成员在任期内经系(院)团总支考核不胜任或有违纪行为者,按照本规定第九条之规定的选举程序予以改选或调换。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条 班级制度是班级建设的根本保证。班级制度的制定要在辅导员和班导师指导下进行,要发扬民主,客观求实,集中全班同学的力量和智慧,要得到全班同学的理解和支持并坚决贯彻执行,使班级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一条 班级制度包括:班级工作(活动)计划及总结制度、班级会议制度、班务公开制度、班级民主评议制度、班级汇报制度、班级公物管理制度等六项基本制度。
(一)班级工作(活动)计划及总结制度
1.班级每学期都要根据学院和系(院)的工作安排制定出本班的学期工作(活动)计划。计划既要体现不同学期的特点,符合班级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又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
2.期末(活动结束)要进行工作(活动)总结。班级总结要承接以往的班级计划,如实、客观的评价班级工作(活动)的得与失,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为以后班级工作(活动)提供借鉴。
3.工作计划和总结要上报辅导员和系(院)审核、存档。
(二)班级会议制度包括班会制度,班委会例会制度,团支委会例会制度和团员组织生活制度。
1.班会(班级全体成员大会)制度。定期召开班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每次班会要总结上一阶段班级工作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具体安排。遇到重大事件或有重要议题,应当召开主题班会,传达学院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讨论问题,统一认识。
2.班委会例会制度是要求班委会每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由班委会成员轮流召集和主持。总结、布置工作,研究活动安排,研究解决班级当前存在的问题等。
3.团支委会例会制度和团员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团章》及学院团委、系(院)团总支有关要求执行。
(三)班务公开制度
1.班级干部选举公开
新生班级由辅导员指定临时班级干部并予以公布,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班级干部选举。班级干部选举由辅导员会同原班委成员(新生班级学生代表)确定候选人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在全班大会上进行无记名差额选举,选举时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全班的4/5;选举工作由辅导员主持,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辅导员会同原任班委(新生班级学生代表)集体讨论决定。
2.推优评先公开
班级在推优评先前,应在班级范围内公布评选条件,召开全班大会无记名投票,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全班的4/5;对候选人有异议者可向辅导员提出,由辅导员主持核查并将结果反馈有关异议人;评议结果必须在班级公示3天,接受同学监督。
3.资助工作公开
班委会应及时将学院对学生的各类资助如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助学金申请、困难补助发放以及助学贷款申请等在班级公开。
凡属学院、系(院)下达名额的,应公布条件、名额指标,经公开申请,班委会讨论后报辅导员确定;凡属推荐名额的,应公布条件,由班委会讨论后报辅导员同意,然后上报。
学生资助的公开应做到及时、准确、针对性强。
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公开
辅导员为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定前应在班级内公开测评条件,由班级测评工作小组进行成绩测评认定;学生若对评定成绩有异议,可向辅导员提出复核申请,辅导员应组织班委进行复核讨论,并在3日之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5.与学生生活、学习有关的其他事宜公开
凡与学生生活、学习有关的其他事宜,如英语考试报名、选修课报名、技能等级考试报名等,班长或有关负责人应利用课间休息时间或其他方式及时在班级向全班同学公布,以便工作顺利进行。
(四)民主评议制度
1.班级学生资助、评优评先、综合素质测评、换届改选等工作均应实行民主评议,由学生民主决定。
2.班委会、团支委会干部要定期接受班级同学的民主评议,评议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改选。
3.民主评议要坚持弘扬正气,学习先进,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通过评议建立良好的班风。
(五)汇报制度
1.班级举行的活动要向辅导员汇报,包括活动前的计划,活动后的总结。汇报工作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和活动主办方执行。
2.班级学习情况、上课出勤情况、学风建设情况等要定期(一般每周一次)向辅导员汇报。汇报工作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学习委员执行。
3.班级同学在生活、学习和其它活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班级全体成员都有义务向辅导员、系(院)汇报。班级干部同学更要关注同学中的异常情况,并协助辅导员、系(院)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执行。
(六)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班级公物是保证班级顺利开展学习、活动的保障,主要包括班级教室、宿舍硬件设施及班级文体用品、图书资料等。
1.班委会要协助辅导员对班级教室、宿舍的公物进行管理。要增强爱护公物意识,督促同学正确的使用公物,严格行为规范,培养班级同学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和集体主义精神。
2.班级文体用品、图书资料要责成专人(文体用品由体育委员保管,图书等资料由学习委员)保养或保护,要有借用、返还记录。
第四章 学风建设
第十二条 学风建设的目标是让全班同学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探索学习方法;学习先进,帮助后进,共同进步;培养独立思考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 学风建设是班级建设的工作重点,是考核班级工作的核心。班级学风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一)班委会和团支委会要加强学风建设的宣传和动员,使全班同学充分认识到学习是学生的天职,是学生的中心任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同学中形成 “以刻苦学习为荣,以荒废学业为耻”的良好风气。
(二)结合本班级的实际情况,制定班级学风建设规划。班级学风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长期规划、近期规划、帮教规划及每个学生的学习规划。
(三)班委会和团支委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都要以学风建设为中心。
(四)学生党员、班级干部是班级学风建设的带头人,对他们的考核实行学习成绩一票否决制。
(五)经常召开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班会,专门研究学习问题,交流学习方法,总结学习经验。
(六)提倡互帮互学,班级要组织帮教小组,帮助学习落后的同学共同进步。
(七)班长负责维持课堂秩序;学习委员负责清点课堂出席人数并作记录,在课前向任课教师报告出勤情况。
(八)班级成员都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和作息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九)班级成员都要自觉按时上自习,班委会要组织全班同学按时上自习,并维持好自习教室秩序,学习委员要协助辅导员进行考勤。
(十)每位同学都要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拖延。学习委员和课代表要认真做好作业的收缴检查工作。
(十一)班级全体成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班级要制定有效措施,营造健康向上的考试风气,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十二)班级积极组织参与或推荐人选参与专业知识竞赛和科技发明竞赛等课外科技活动,提高同学的专业学习兴趣,提高动手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
第五章 班风建设
第十四条 班风建设应该在辅导员指导下,全体班级成员共同努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健康向上的氛围,营造正义团结、友爱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和谐的良好风气。
第十五条 班风建设包括班级思想建设、班级文化建设、班级文明建设、班级荣誉建设。
(一)班级思想建设
1.班级全体成员应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各种教育和教学活动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全面贯彻落实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班级建设的正确方向,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形势教育、校纪校规等。
2.班级全体成员要树立以德为本、德才兼备的人才发展理念,确立正确的人才成长模式。
3.做好团员推优及党员发展工作。通过定期学习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保证党员发展的数量和质量。
4.班级要组织同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配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所在系(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关心同学心理动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二)班级文化建设
1.班级要通过具有专业、地域、民族、人文特点的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具有班级特色的文化氛围。举办各种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活动。
2.将班级教室、宿舍布置得整洁、高雅,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和较强的班级特征,体现班级的精神风貌,力创“文明教室”、“文明宿舍”。
3.班级应营造正确的集体舆论,有意识地进行倡导,让正确的集体舆论持久的发生作用,将党和国家的期望、学院的规章制度、班级的各项措施以及学生个人的成才愿望提炼升华成一种集体文化,内化为全班学生的自觉意识。
(三)班级文明建设
1.班级成员行为要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院学生“文明行为”创建要求及各项管理规定要求。
2.学生宿舍卫生整洁,自觉遵守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争创“文明宿舍”。
3.组织并倡导学生进行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和生活方式,不沉迷于网络,严格杜绝赌博、观看不健康书籍、影视等活动。
4.互帮互助献爱心。对家庭贫困的同学,班委会团支委会及全班同学都要积极献爱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完成学业。
5.有计划地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如开展学雷锋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等。
第六章 考核与评比
第十六条 学生班级每年都应当接受学院、系(院)的考核。经考核,成绩突出的班级学院将授予“先进班集体”称号。
第十七条 班级建设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班级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和班风建设四个方面。考核标准按《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学生管理规定》中之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学生班级评优评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考核方式与时间。对学生班级的考核主要由系(院)进行,系(院)对学生班级进行学期期中检查和学年末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学院以检查和抽查方式对班级进行考核,并根据系(院)的考核情况和学院抽查结果,确定先进班集体。
学院最终考核评比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先进班集体”奖项,制定相应的办法对班级建设好的班级进行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