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标杆作用,形成“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3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组织推荐评选“大学生党员标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推荐党组织)。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能够深刻认识“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学习成绩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且获得校级(含)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学业课程没有不及格或补考的情况。
(四)服务师生好。牢记党的宗旨,关心社会,乐于奉献,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广大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受到广泛赞誉。
(五)示范带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党总支要专题研究部署“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优秀大学生党员参加评选。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字),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各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和《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学生组织部(行政楼1307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ngydwzzb@163.com。电子版统一命名:XX学院+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
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1人参加省委教育工委评选。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 “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要以“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大学生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开展学思践悟,努力造就一大批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联系人: 张琨 联系方式:63270227
附件1: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附件2: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