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通过,这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更好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意义。
我们认为,新版《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的“七个坚持”,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职业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新版《职业教育法》更加明确了政府、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教育机构等各方面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义务与责任,有效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多元跨界特征,相信将更好推动政府和各方面资源整合、同向发力、共创新局。
这次修法赋予了工会、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法律义务和职责,包括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相关职业教育标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职业生涯发展研究及信息咨询,培育供需匹配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办学等。作为群众团体,我们使命在身,责任在肩,将坚决把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与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
作为我国群团组织中的职业教育团体,中华职业教育社前期在修法过程中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司法部、教育部等密切配合,提出了大量意见建议,很高兴一些意见建议被吸收进法律条文中。
接下来,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版《职业教育法》,积极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工作。
1.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社理事长郝明金将亲自撰文发表意见;二是我社将在官网、机关报、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上设立宣传专题或专栏,在社办《教育与职业》杂志上组织刊发系列深度解读文章和专家笔谈等,在各级职教社系统形成宣传合力;三是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与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社、凤凰网等门户网站和中国教育电视台密切合作,共同开展《职业教育法》系列访谈活动;四是组织专题学习座谈会,开展法律条文学习辅导,推动全社上下加强对法律的学习理解。
2.发挥群众团体的政治作用,做好团结引领工作。一是加强与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团结联系,强化桥梁纽带作用,旗帜鲜明传达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大政方针、反映社员合理诉求,推动他们全力投身新时代职业教育事业;二是做好职业教育界代表人士特别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引领与服务,引导他们切实遵守和维护《职业教育法》,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在职业教育战线不断巩固壮大新时代党的爱国统一战线。
3.发挥职教团体的专业优势,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新版《职业教育法》赋予的义务、职责,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教育一线的工作协同,在职业教育有关标准制定、职业生涯发展研究与咨询、办学与指导办学、三教改革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发挥多平台多渠道优势,做好《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职业教育重大政策制定与执行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与高质量建言献策;三是强化第三方机构职能,在职业教育的评估、先进典型评选和有关专业比赛方面拓宽局面,特别是进一步发挥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办学导向作用;四是努力传承职教社积极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大力协调、整合海内外资源,发挥职业教育特殊优势,努力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服务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4.发挥民间组织的灵活机制,做好对外交流工作。一是做好联合国NGO组织系统的有关工作,充分发挥身份优势,更有力有效在联合国有关平台和活动中讲好中国职教故事、传播中国发展声音;二是加强与世界各国职业教育交流,在“走出去”“引进来”中取得更好的成果,特别是提高中非民间论坛职业教育分论坛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三是认真履行职能,在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地区职业教育交流中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