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和十二个专项规划已经颁布实施,请各单位各部门在认真学习研究学校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基础上,对各单位部门的规划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实现单位部门规划与学校总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请于6月21日之前将定稿的规划及年度任务分解表纸质版(需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报学校发展规划处(办公楼环廊2219房间,联系电话:6327198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hngyfgb@163.com邮箱。
附件:各单位(部门)“十四五”规划参考模板
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